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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班在黄岛举办

发布时间:2017年06月23日 14:00 阅读次数:来源: 法规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
为提高全省各级农业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,推进规范执法,带动提升全省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,6月14日-17日,省农业厅在青岛市黄岛区举办2017年全省首期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班。省农业厅总农艺师郭鹏出席培训班并讲话。

  培训班邀请国家和省有关方面的领导专家现场授课,主要讲授了农业行政执法原则与执法程序、法律适用及行政执法与刑事衔接、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解读等专题,还邀请了淄博执法支队现场开展执法实务情境模拟,让学员身临其境、相互启发,有效激发了大家学习的主动性。培训专业性和针对性强,形式新颖,注重虚实结合,使大家进一步熟悉掌握了农业行政执法的新知识新要求,为今后提升执法能力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。

  郭鹏指出,近年来,全省农业法制系统不断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,积极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,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。全省已有15个市和129个县(市、区)农业部门成立了综合执法机构,并且普遍建立了持证上岗制度、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,综合执法基本实现全覆盖,编批率达到100%。2016年,全省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3.8万余人次,检查门店9万余家,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805起,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;济南、淄博、滨州等市制作的3个案卷,被评为全国优秀案卷,济南市农业监察支队被评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。

  郭鹏强调,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、“放管服”改革和农业执法体制改革等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。各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要勇于担当,认真履职,把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作为推进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,把工作重心转到优化发展环境、搞好宏观指导、加强市场监管、提供优质服务上来,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驶入法治化轨道。

  郭鹏要求,全省各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要强化协调配合,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,不断完善执法体系,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。要全面落实“双随机一公开”制度,建立完善“一单两库一细则”,建立完善监管执法程序和档案,全面推行痕迹化监管,实现人过留痕、事过留档,做到有迹可寻、有据可查。要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,建立健全农业主体诚信档案、黑名单制度,强化综合监管、智能监管、大数据监管,不断提升监管效能。全省广大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,抓好调查研究,逐步提高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。要切实转变作风,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办事,树立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良好形象。

各市农业局(农委)政策法规科(处)的负责同志、各市县农业综合执法单位骨干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。

编辑:吕凯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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